一對夫婦涉嫌在住所內對外籍女傭作出不當行為,案件今日(8日)於高等法院開審。控方指,兩名被告於案發當晚要求女傭進入主人房並作出親密接觸,惟對方曾明確拒絕,其後仍被帶入房間並發生事件。事後男被告被指給予一筆金錢,並要求對方不要向外透露。

男被告陳暹德否認強姦及企圖強姦家中女菲傭。(朱棨新攝)
兩名被告分別為48歲男子陳暹德及36歲女子黎芷珊。男被告被控一項嚴重性侵相關罪行,女被告則被控協助及教唆相關行為,以及非禮罪。
控方開案陳詞透露,事發於2018年1月21日,地點為元朗洪水橋一住宅單位。女事主當時約30歲,為該家庭的外籍家庭傭工,主要負責照顧兩名年幼子女。案發當晚,她在主人房照顧幼童後準備離開,但被要求留下,最終被帶入房內並發生不當接觸。

兩名被告:陳暹德和黎芷珊否認強姦及非禮等罪,案件在高等法院開訊。(資料圖片)
控方指,過程中女事主曾表達拒絕並嘗試求助,但未獲理會。事後她透過通訊軟件向友人透露事件,其後在陪同下報警。法醫檢驗顯示有相關證據支持指控。
案情又指,女被告期間曾作出協助或鼓勵行為,包括引導事主進入房間等。事後亦曾透過訊息提醒事主不要將事件告知他人。
警方於翌日拘捕兩名被告。男被告在警誡下否認相關指控,但承認曾與事主有親密接觸,並稱涉及金錢因素;女被告則否認有協助或教唆行為。
案件目前仍在審理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