干諾道西天橋電單車自炒 鐵騎士被輾斃 旅遊巴司機涉不顧而去
一名九巴車長於清晨約5時在九龍灣車廠取車期間,疑遭排車員倒車時撞倒,惟約兩小時後才被發現,送院後傷重不治。勞工處其後控告九巴未有妥善保障僱員安全,案件今日(1日)在觀塘裁判法院裁決。裁判官丘國新裁定,九巴已採取合理且切實可行的安全措施,判處罪名不成立,並批准辯方訟費申請。
死者家屬於庭外表示對裁決深感失望;工權會幹事劉家樂亦質疑九巴現行安全系統存在不足。
涉案指控與背景
被告九龍巴士(一九三三)有限公司,被指於2023年9月7日,在九龍灣臨華街車廠未有在合理可行範圍內保障員工羅育權的安全,包括未建立安全的巴士停泊及排車制度,亦未提供足夠指導及監督。

工權會幹事劉家樂今日陪同死者家屬到庭旁聽,他指出,事發後需時甚久才發現車長遇事,情況令人關注,認為九巴有必要全面檢視相關機制,並質疑是否反映現行安全系統存在漏洞。

九巴排車員張國松早前作供表示,從未聽聞督察會就駕駛安全進行監察或執法。
裁決重點
裁判官指出,案件缺乏直接人證及物證證明事發經過。控方主要依賴多名九巴職員、專家證人及勞工處職安主任證供,並推論死者在尋找車輛期間遭倒車撞倒,控罪焦點亦集中於清晨排車安排。
專家報告認為,涉事通道環境擠迫,排車員與車長需穿插其間,增加意外風險,並建議包括進行針對性風險評估、預留行車通道、安排訊號員協助及確保行人通道暢通等措施。
然而,法庭認為現有證據未顯示行人通道受阻,且九巴已設有倒車影像系統,現行風險評估亦屬足夠。對於專家建議,法庭指缺乏具體可行性及實際需要,故未予接納。
法庭觀點
裁判官進一步指出,專家並未指出九巴在提供訓練、指引及監督方面存在明顯不足,因此認為公司已履行合理責任,裁定罪名不成立。
訟費爭議
辯方隨即申請訟費,控方反對,指事件中死者倒臥現場長達兩小時未被發現,反映巡查機制或存在重大問題。然而裁判官認為,有關巡查問題與本案控罪焦點無直接關聯,最終批准辯方訟費申請。
案件編號:KTS 12808/2024